定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定政办字
  • 名称: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定政办字〔2022〕7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年09月22日    【字体: 】    打印
 

 定政字〔202271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定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严格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8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8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实现零突破。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二、重点措施

(一)企业上市行动。

1. 锁定培育目标。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对我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培育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以下统称入库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经济开发区负责

2. 精准培训辅导。组织专业团队,采取入企服务、典型引路、把脉开方等方式,对我市入库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与资本运作专题培训。加强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借智借力,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步伐。优选我市基础较好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重点突破,形成示范。(市科技局、市金融办负责

3. 规范股改提升。引导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动入库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推进财务、法务规范化,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帮助企业对接专业性强、行业板块契合的上市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服务,依法积极协调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和确权登记,每年推动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办负责

4. 推动市场化重组。引导企业上市,聚焦主导产业和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定向增发、可转债、并购基金、借壳和分拆上市等多种工具,开展产业链重构和技术、科技整合,延长产业链、做强产业集群。(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发改局、人行定州支行、市银监办负责

(二)科技赋能行动。

5.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型领跑者企业梯度培育,出台定州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核心领域,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企业为重点,分层培育、分类促进,每年新培育集群创新中小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填补行业领先空白,加大研发投入,按照实际投入额,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并给予相应补助。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负责

6. 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政策引导和帮扶指导,每年选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强,市场前景好,投资强度大的项目,按照有效投资的10%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体育器材等产业集群,开展技术改造向装备现代化、产品高端化、工业智能化、生产绿色化升级,加快突破制约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市科技局负责

7.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每年开展产学研大会,常态化征集企业技术需求,鼓励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采用企业进高校、专家进集群、校企云对接模式,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百校千企等产学研对接活动。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场景应用示范项目,组织2场各类对接服务活动。(市科技局负责

8.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绿色设计产品、无废工厂、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培育创建绿色工厂,以标杆引领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以市县域重点产业集群企业为重点,每年筛选确定1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逐企业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实施节能低碳绿色化改造重点项目1项。(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产业升级行动。

9.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加快智能化改造,围绕体育用品、汽车及零部件等基础较好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领跑者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分行业分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标准,加快形成集群行业标杆,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个性化定制、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023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76%,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78%;到2025年,分别达到78%80%市科技局负责

10. 加快企业上云用云。推动领跑者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能力提高生产经营水平。重点鼓励和引导消费品行业领域集群企业,创新线上+线下营销模式,在产业集群设立服务站,加强与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到2023,工业云平台普及率达到50%,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70%;到2025年,分别达到60%80%市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四)强链补链行动。

11.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产业链供需板块,定期发布领跑者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每年组织我市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举办2场跨区域、上下游产需对接活动,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区域营销中心,加强原材料、零部件等精准对接服务,对领跑者企业先进产品进行专题推介,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加强协同配套。(市科技局负责

12. 打造融通发展载体。鼓励和支持领跑者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汇聚要素、创新模式、区域合作,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科技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融通载体,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到2023年,创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载体示范项目1个;到2025年,创建示范项目2个。市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3. 构建集群产业生态。组建以领跑者企业为盟主,由集群企业、协会商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的县域特色产业联盟,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体育器材、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放创新资源、共享生产要素,带动集群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上深度融合。开展产业链梳理分析,绘制产业链图谱,与行业龙头企业对标对表,针对链条薄弱环节,强链延链补链。每年打造3个创新资源集聚、产业生态完善、协作配套良好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联盟。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集群企业树立共赢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市科技局负责

  (五)金融助力行动。

    14. 创新金融产品。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金融云板块,推动领跑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鼓励金融机构面向领跑者企业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开展金融支持领跑者企业专项行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本级银行分支机构组成联合工作小组,逐企走访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融资需求,匹配授信额度,开辟绿色通道,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市科技局、人行定州支行、市金融办负责

(六)冀有特色行动。

15. 加强质量管理。以我市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引导领跑者企业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培育一批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负责

16. 强化标准引领。开展标准体系培优工作,分行业举办标准化专题培训,组织我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1项。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分别资助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1个。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负责

17. 推广工业设计应用。重点围绕我市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组织省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对接企业设计创新需求,针对性开展设计咨询、设计对接等服务,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工业设计对标交流活动,提高设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每年工业设计赋能新产品5市科技局负责

18. 打造特色品牌。实施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三位一体品牌战略,以汽车及零部件、体育器材等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为突破口,每年选择2家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开展品牌提升,明确品牌战略、提升品牌运营能力,对首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100万元。统筹省内外高端媒体,借助跨境电商、直播带货宣传推介领跑者企业和产品。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高端展会、博览会,打造网络爆款,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县城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明确评价标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做好领跑者企业服务管理工作。

(二)压实部门责任。落实培育领跑者企业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一群一策、一企一策集中优势资源,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完善问题征集、分解交办、对接服务、办结销号工作机制,跟踪服务,解决一件销号一件。

(三)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市政府“1+20”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领跑者企业,申报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服务,接诉即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实施差异化管控。领跑者企业优先纳入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

(五)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对领跑者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开展现场项目观摩、项目拉练等活动,交流经验,营造争做领跑者企业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
《定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解读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