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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抓好《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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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宣贯实施,实现“学懂悟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闭环管理”的既定目标,10月8日,定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所属执法科(室、队)全体人员和全市乡镇(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召开了《办法》宣传贯彻专题培训会议。    

此次会议重点围绕《办法》制定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列入条件和管理措施、列入和移出程序、信用修复等方面进行了简要的解读,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和阐述。    
 

 

会议要求,各执法科(室、队)全体人员和全市乡镇(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办法》相关要求,自觉做学法、懂法、用法的先行者、排头兵、实干家;要抓好所辖企业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开展实地宣传,积极营造学《办法》、用《办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办法》要求转化为日常监管执法的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全市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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