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174号)和《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的通知》要求,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定州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完成我市2022年12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改造内容
1. 基础类。线路改造、安防设施,以及井盖、污水管道更换、路面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等设施。
2. 完善类。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屋面保温防水、粉刷小区墙面、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改造等。
3. 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因地制宜、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求的内容。
(三)落实改造资金
1. 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中央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给予补助资金支持,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2. 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做好资金统筹,市财政安排本级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各类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3.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电力、通信、供热、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改造。
(四)落实支持政策
一是加快改造项目审批。二是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三是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四是落实税费减免。
(五)责任分工
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推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检查、监督、指导、推动、服务和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加大支持力度,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环境为目标,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广大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