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从根本上破解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强化相关部门合作,采用数据共享、提前介入、过程管控,健全监督体系,提升我市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实现交房即交证。因此,结合定州实际,起草《定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自2022年4月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
(一)工作流程
1. 商品房预售及签订购房合同阶段。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及预告登记等条款。
2. 竣工验收及成果审查备案阶段。项目主体竣工后,各部门按照“同时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原则,加快审批事项办理速度。
3. 交房前准备阶段。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前两个月,将各种税费和基金缴存方式、提交材料期限等一并告知购房人。
4. 不动产登记阶段。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收到开发企业登记申请后,及时为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确保交房之日交证。
(二)工作措施
1. 优化项目审批,加强施工管理。开发企业须严格按照经审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其附图、施工图实施项目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各职能部门加强建设监管。
2. 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统一成果数据采集。按照“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原则,持续推进“多测合一”改革。
3. 拓宽税费缴纳渠道,推动数据共享集成。在确保线下房屋维修资金和契税缴纳窗口便捷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网上缴纳渠道。
4. 继续推进预告登记,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为实现购房人的物权,全面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5.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职能部门办事效率。持续推进不动产网上办理系统建设,实现建设项目可通过网络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的目标。
三、出台意义
一是缩短产权证到手时间;二是防止一房多卖;三是便于购房人处分不动产;四是监督开发企业规范项目质量;五是有利于开发企业资金回笼;六是监管开发企业及时交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