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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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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从根本上破解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强化相关部门合作采用数据共享提前介入、过程管控,健全监督体系,提升我市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实现交房即交证因此,结合定州实际,定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20224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

(一)工作流程

1. 商品房预售及签订购房合同阶段。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及预告登记等条款。

2. 竣工验收及成果审查备案阶段。项目主体竣工后,各部门按照同时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原则,加快审批事项办理速度。

3. 交房前准备阶段。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前两个月,将各种税费和基金缴存方式、提交材料期限等一并告知购房人。

4. 不动产登记阶段。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收到开发企业登记申请后,及时为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确保交房之日交证。

(二)工作措施

1. 优化项目审批,加强施工管理。开发企业须严格按照经审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其附图、施工图实施项目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各职能部门加强建设监管。

2. 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统一成果数据采集。按照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原则,持续推进多测合一改革。

3. 拓宽税费缴纳渠道,推动数据共享集成。在确保线下房屋维修资金和契税缴纳窗口便捷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网上缴纳渠道。

4. 继续推进预告登记,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为实现购房人的物权,全面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5.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职能部门办事效率。持续推进不动产网上办理系统建设,实现建设项目可通过网络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的目标。

出台意义

一是缩短产权证到手时间;二是防止一房多卖;三是便于购房人处分不动产;四是监督开发企业规范项目质量;五是有利于开发企业资金回笼;六是监管开发企业及时交纳税费。

政策文件:
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定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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