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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定州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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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2021年定州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按照省政府安排,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为规范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效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落实完善各项补贴政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全市范围内实施,重点补助粮食作物,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同时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部分时间安排。一是2021年6月底前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二是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确定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开展作业服务、服务对象的作业核实和检查验收以及兑付补助资金。三是2022年3月底前为总结绩效评价阶段,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评价。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管服务,强化实施指导,强化资金监管,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通过项目实施,对我市粮食和种植产业的关键环节进行补助,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全市的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全市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政策文件:
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定州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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