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定消安许字〔2026〕第0001号)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定消安许字〔2026〕第0001号
定州虹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场所)关于(场所名称)定州虹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定州市西城区中兴西路中兴广场(和墅国际)S16号;建筑面积:605平方米,使用性质:网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2MAG19LDD2T;消防安全责任人:杨伟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我大队于2026年02月06日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如下:
       一、决定对你单位(场所)准予行政许可。
       二、你单位(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消防安全。
       三、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定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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