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办字〔2024〕36号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涉企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涉企政策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定政发〔2022〕15号
二、《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定政办〔2020〕3号)
三、《关于巩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十七条措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