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6月2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应急预案》?
为加强预案统一管理,提升应急指挥效率,按照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要求,对现行《定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了该《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干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灾害、沥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今年重点对《应急预案》中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增加了预警“叫应”机制。按照“谁预警、谁叫应”原则,应急管理、气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二是增加了群众避险转移相关内容。当发生洪涝灾害时,要把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当扩面,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三是要求通信公司要按照预警发布责任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无偿向公众播发预报预警信息。
四、《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分为几级,每级的启动条件是什么?
按灾害类型,《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两个部分。按严重程度和范围,每类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其中,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命令,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常务副指挥长签署命令,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指挥长签署命令。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响应:
(1)一个河道预测或发生5至10年一遇一般洪水;
(2)预报一条行洪河道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或编号洪水,或 出现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
(3)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暴雨黄色预警(Ш级)响应;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经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
(4)本市发生轻度干旱;
(5)本市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6)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Ш级响应:
(1)一个河道预测或发生10至20年一遇较大洪水;
(2)两个及以上河道发生5至10年一遇一般洪水;
(3)预报两条或以上主要行洪河道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或编号洪水,或出现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
(4)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15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暴雨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经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
(5)本市发生中度以上干旱;
(6)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响应:
(1)一个河道预测或发生20至50年一遇大洪水;
(2)两个及以上河道预测或发生10至20年一遇较大洪水;
(3)主要行洪河道堤防发生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
(4)上游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
(5)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总量达到200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实况已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暴雨红色预警(Ⅰ级)响应;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经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
(6)本市发生严重干旱;
(7)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响应:
(1)一个河道预测或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
(2)两个及以上河道发生20至50年一遇大洪水;
(3)多条主要行洪河道堤防发生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
(4)上游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
(5)本市发生特大干旱;
(6)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