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第七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常规工作则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所在。为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特拟定本细则。

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制订计划要做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合实际、求实效。

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

1.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2.教材分析

3.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4.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要有较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2.备课内容必须与上课内容符合,否则视为无效。

3.电子备课,每节备课应有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三、上课

1.教师在上课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实验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严禁整堂课由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接打电话和抽烟等。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应目的明确,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度。作业批改中杜绝大“√”大 “×”现象,认真批改作业,每次作业应详批详改,无学生批改现象,严禁弄虚作假。

作业检查每月一次,教师应在检查前将收交的学生作业发还。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