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定政发字〔2023〕15号)于2023年9月27日由市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范围包括市政府、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通过清理,共保留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失效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形成了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并以市政府公告向社会发布。
三、出台意义
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汇总梳理我市规范性文件情况,明确规范性文件效力,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适应我市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同时,为社会公众检索查找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判断文件效力提供便利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