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定州市教育局规范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照就近入园、兼顾招生计划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园2024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以下简称适龄幼儿),招收居住地为定州市北城区、南城区、西城区办事处建成区以内的适龄健康幼儿。
2.户籍为定州市北城区刀枪街社区的适龄幼儿为重点区域,8月4日上午8:00—9:00持户口本到幼儿园扎染工作坊报名。
3.除刀枪街外户籍为定州市三城区以内街道的适龄幼儿在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幼儿园”扫描在线报名二维码,按顺序申报,报满系统自动关闭。
注:外县市户籍常驻定州幼儿,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招生名额:
100人,招满为止。
三、报名办法:
关注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幼儿园”,按照提示登录线上报名(注:仅支持手机)。
1. 除刀枪街外户籍为定州市建成区内的适龄幼儿,2022年8月5日8:00开始,在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幼儿园”扫码在线报名二维码,名额为100人减去刀枪街户籍的适龄幼儿,报满为止,系统自动关闭。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和“审核通过”,方可认定报名成功。一名幼儿不能重复或者多手机同时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验,2024年8月7日,按公众号编班通知,按幼儿班级,带幼儿分批次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和疫苗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扎染房审验入园资格,凡是跟线上申报材料不一致及逾期没有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
8:00--9:00 小一班和小二班
9:30--10:30小三班和小四班
线上申报材料,将作为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由于家长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学籍错误,由家长承担责任。
四、注意事项
1.家长要认真阅读本办法,并主动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了解学前教育的政策,一旦报名成功,视同认可我园的保教理念。
2.资格审验通过后,家长需仔细阅读《定州市幼儿园幼儿家长明白纸》(请自行打印)并签字,缴纳本学期保教费和伙食费,逾期不交,取消入园资格。(收费标准及时间公众号另行通知)
3.学前教育资助
(1)原经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佐证材料:扶贫手册);
(2)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户,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佐证材料:城乡居民低保证、烈士证、特困救助供养证等);
(3)孤儿、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佐证材料:孤儿证明、残疾证);
(4)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佐证材料:家庭户口簿或村级证明材料);
(5)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佐证材料: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等);
(6)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生活费的家庭子女(佐证材料:村、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它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佐证材料:村、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家庭可携带相关证件在7日审验资格时交幼儿园学前资助领导小组审验,通过后享受减免保教费,每学期400元,原则上受资助人数不超过10%。
4.幼儿园园内正在施工,家长要自觉排队,服从管理,审验结束后不得在园内逗留,对恶意扰乱招生秩序,不听劝阻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入园资格。
五、体检 :审验合格后按照本园安排带孩子到定州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心脏病、癫痫、甲类传染病等症状幼儿,拒绝入园,体弱幼儿,由家长填写幼儿园免责承诺书,否则取消入园资格。
声明:以上涉及的时间地点以公众号最新通知为准!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定州市幼儿园所有!
附件1
定州市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于会强(党支部书记、园长)
副组长:张永芹(副园长)
马振谦(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寇晓红 齐会贤 高静 周灵红 潘月欣
举报电话:2105595(自本园公众号公布分班信息后一周内,实名举报有效)。
附件2
定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
监督领导小组
张永芹(副园长 支部纪检委员)
齐会贤(工会主席)
高静
周凌红
刘双全(刀枪街党支部书记)
李颖(幼儿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