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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幼儿园小 班 招 生 办 法
发布时间:2023-0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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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幼儿园

小 班 招 生 办 法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定州市教育局规范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照就近入园及兼顾招生计划的原则,制定本园小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年龄必须年满3周岁,招收户籍为定州市北城区、南城区、西城区办事处建成区以内的适龄健康幼儿。

二、招生计划:

100人,招满为止。

三、招生程序:

1、关注微信公众号“定州市幼儿园公众号”,按照提示登录报名

2.资格审验,按公众号编班通知,按幼儿班级,分批次携带户口本等资料到幼儿园一楼园办室审验入园资格,凡是跟线上申报材料不一致及逾期没有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资格审验通过后,家长需仔细阅读《定州市幼儿园幼儿家长明白纸》(请自行打印)并签字,缴纳本学期保教费和伙食费,逾期不交,取消入园资格。(收费标准及时间公众号另行通知)

2.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扶贫手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相关证明),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有相关证明),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有贫困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社区证明)。以上五种家庭可携带相关证件在审验资格时交幼儿园学前资助领导小组审验,通过后享受减免保教费,每学期400元,原则上受资助人数不超过10%

3. 家长要自觉排队,审验结束后不得在园内逗留,对恶意扰乱招生秩序,不听劝阻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入园资格。

五、体检 :审验合格后按照本园安排带孩子到定州市中医院体检,心脏病、癫痫、传染病等症状幼儿,拒绝入园,体弱幼儿,由家长填写幼儿园免责承诺书,否则取消入园资格。

六、咨询电话031223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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