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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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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溺水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长:德育主任  
组员:翰林实验各班班主任
二、成立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宋棉芳
成员:赵凤 张小红、胡玉沙(负责防溺水资料收集与整理)
三、预防与教育相结合
1、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集会,班会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禁止学生下河水塘游泳、洗澡的危险性宣传工作。
2、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水库、池塘游泳、戏水。
3、做好假期学生家长,学生的思想动员宣传工作。
四、应急报告
1、一旦意外事故发生,第一责任人组长必须亲临现场,第一时间向中心校报告,亲自组织指挥抢救,把伤害事故控制到最低限度,选派会游泳的教师,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溺水者。
2、向上级领导打电话救助,拨打120向医院救助,呼喊当地熟悉地形和水性的周边群众救助,借用水上打捞工具救助。
3、校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量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尽快把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救治。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中心校(教育局)报告死亡人数,请示有关部门做事故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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