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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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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一、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1、实施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坚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4、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实施;学生的安全教育由德育处牵头组织实施,后勤处要主动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
5、学校对各部门和年级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和年级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实施过程管理和年终考核。
6、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实搞好本部门和年级的安全工作。
7、学校对安全工作实施专项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绩的部门或年级负责人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估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8、学校对执行安全工作制度较差的部门和年级责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对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门和年级,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部门和年级及其负责人的一切奖励。对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将作酌情扣分或降档处理。
10、学校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增强防止事故发生的综合实力。
 
 
 
 
 
 
 
安全工作告诫制度
1、学校要根据安全工作情况,对事故多发部门和年级进行安全工作告诫。
2、凡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师生安全事故,必须对部门或年级进行书面告诫。
3、凡被告诫的部门或年级,要由相关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研究、总结事故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被告诫的部门或年级要在收到告诫通知后的10天内,书面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年级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一般事故12小时内,重大事故6小时内,特大及以上事故立即报告。
3、事故发生部门或年级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的时限:一般事故2小时以内,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4、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分析,事故报告部门或年级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5、事故处理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时限:3日以内或按上级要求。
6、处理事故的部门或年级应在当日内将结案情况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结案报告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经济损失或影响,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
8、对隐瞒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者,将按责任追究规定严肃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和年级要将《学校事故应急预案》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2、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和年级要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盲目实施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3、安全工作领导相关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学校研究安全会议制度
1.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学校工作要求做到全会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并形成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于安全有关的近期活动。3安全工作会议上,汇报安全工作采取的方法措施,取得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安排近期安全工作。
4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在会议上通过,并记录在案。
5与安全有关的一切重大活动都由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
6.在安全工作会议中,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7.遇到有关重大安全事故,临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集体瞒报。少报事故后果。
 
 
 
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行政、教师应有高度责任感,准时上班,自觉地巡查护校,处理值班时发生的大小事务,并将情况记录在册,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2、值班期间要作好来客登记,报刊杂志收发,谢绝外来人员进校闲荡、晨练、照相、借打电话,借用校园场地和财产。
3、上级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4、值班人员须在传达室上岗,管好门卫,保卫学校。非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十、交通安全制度
1、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公路时,须走人行横。
3、不穿越、倚坐公路上的护栏。
5、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搭乘或抛物击车。
6、乘车时: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跳车。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特制定如下的消防安全制度:
一. 加强师生的安全防火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二. 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注:学生不能随便搞消防设施。校内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校外遇到重大问题打119电话。
十二、用电安全制度
1.开、关电源只有老师能够,学生一律不准。
2.用电设备烂一律向安全人员报告。
十三、游泳安全制度
1.学生不准假日单独去河、涌和鱼塘游泳。
2.去游泳一定要有家长陪同。
 
 
 
 
 
翰林实验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建立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职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进行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每月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潜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一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账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账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账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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