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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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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开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中小学生,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中小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学生。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禁止在教学大楼内大声喧哗;禁止穿拖鞋、裤衩、背心等进入教学区。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作弊。
  第三条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
  1、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树木花草;
  2、男女交往,文明大方,举止得体;
  3、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集体活动中,不鼓倒掌,不起哄;
  4、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将废弃物品投入果皮箱内,严禁随地吐痰;
  5、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6、禁止在操场等地露宿,严禁在教室睡觉;
   7、严禁打麻将、打扑克牌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吸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第四条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宿舍环境。
  1、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严禁夜不归宿;
  2、午休和晚上熄灯以后,严禁从事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3、禁止私自拆装宿舍设备;
  4、严禁在宿舍点蜡、违章使用电器;
  5、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静整洁,争创文明宿舍;
  第五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六条对违犯本规定的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本规定由学生成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定州市开元学校学生成长服务中心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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