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
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我校收费时已免除。
二、提供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6类家庭)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档立卡脱贫户务必报名。
国家补助标准:小学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500/年(每一学期发放250元);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1250元/年(每一学期发放625元)。
四、学校资助
学校每年拿出一定金额(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