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会审会签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财务人员不得参加)组成。2.对财务室初审的发票、单据逐一审核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3.审核把关。对有关票据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可以提出质疑,由财务人员或经办人予以解释。有权拒签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异常支出发票。4.经审核后的单据、发票可以报销支付。未经会审会签的票据不能报销。1.经办人把需要报销的票据及附件整理齐全,两位以上经手人签字。4.召开会审会签成员会议,财务人员负责对每张票据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