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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学习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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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学习工作制度

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教学改革的需要,是发挥教师集体智慧、提高教师教学、教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使教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教研学习工作制度。

一、教研组要根据教学实践的需要,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开学初制定出全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切实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二、健全学校教研机构,设立语文、数学、英语、思品、体育与艺术等各教研组、定期开展活动。每个教师要自觉遵守教研活动制度,认真参加年级学科教研活动。每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或教师政治业务学习。

三、加强年级集体备课,认真开展年级教学研究课的备课、听课、评课系列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研究的专题。要有教育理论的指导,经验信息的交流,做到“三定”(定时、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四、加强教育科研,学校行政领导亲抓教学,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调研。

五、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听课后要评议,要研究,要做好听课记录。每学期要组织两三次针对性强的研究课,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研究课完后要写出教学总结或论文。

六、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要支持教研组长的工作。乐意接受并完成学校和教研组交给的教研任务。

七、建立教学检查汇报制度。科任教师要做好单元、期中、期终质检成绩登记,向教导处汇报,教学成绩、教学进度上墙公布。每学期进行二次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重点是查阅各科计划、备课教案、学生作业及考核资料等,教导处要把检查情况登记保存。

八、学期末要做好年级教研组和教师个人总结,存入学校档案。对教研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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