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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中学师生晨午晚检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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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并参照《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合并执行。
1.每班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及中午、晚上对本班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及午检。各年级组长对教师进行晨午检。
2.晨、午晚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师生要及时了解缺勤的原因。
3.每日晨、午晚检情况要做好记录,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师生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及电话、异常情况以及就诊情况等。
4.对晨、午晚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和现象,要及时、详细地报告学校卫生室;督促有关学生及时就医;在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出现相关疑似症状时应根据卫生室要求立即采取隔离及消毒等措施。
5.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师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做好跟踪记录。
6、学校晨午检制度报告流程:班主任、值班领导、校长、中心校。各班主任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上报。
7、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校内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学生,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8、因晨午晚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学校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原因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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