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中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组 长:耿永会 (负责全面工作)
组 员:(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王贤、苏晗超、张秀花、殷洁(档案、应急、物资、上报、处置)
成 员:各班主任(排查、汇总、上报)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薛永伟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流程及要求
(一)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学校主要领导应严格遵守疫情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疫情报告人排查→学校主要领导→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二)要求
1.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24、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呕吐、腹痛、腹泻;等等)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小时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 2小时内上报。
2.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学生园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