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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北平谷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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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本校内部控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
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年初编制经费预算,有计划使用经费,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年末编制决算报表,分析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财务室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协议供货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年度内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事项,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执行审批程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外20万元以下需要采购的事项,按照本校规定履行相应的执行审批程序。
四、杜绝账务资金体外循环或形成“小金库”、防范挪用学校收入、违规使用票据等行为发生
五、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明确每个支出业务事项的定义、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业务事项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支出管理遵循“无预算不支出”和“分事行权”原则,综合运用预算额度、授权审批、定额标准、程序管控、单据控制等手段,保证各项经济活动支出依法依规开展。
六、会计人员复核报销单据是否有资金来源、预算额度;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与标准;签批手续的合规性。经财务复核后的报销单据,按审批权限报分管财务的校领导、校长签批。经办人对经济业务、单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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