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北门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字体: 】    打印
 按照《定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 2022年秋季一年级划片招生对象、区域范围、报名入学条件、报名登记时间、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报名地点、咨询电话等公开如下:
一、招生对象
 北门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三、报名入学条件

       1.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为招生区域内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具备2021年12月31日办结的招生区域内合法房产(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协议)并实际居住的;招生区域内我市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辖区内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外户籍的,需提供辖区内其父母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和辖区内户籍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安排

     (一)报名登记时间

   1.7月20日至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信息采集阶段。

   (1)7月20日—21日,北门街户籍的适龄儿童。

   (2)7月22日—23日,招生划片范围内非户籍,但具备招生区域内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注:合法房产必须是监护人自己房产)

   (3)7月24日在市区租房务工的,需提供辖区内法律认可的租住合同和务工证明等材料有中心校登记后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入学。

    2.7月25日问题处理。

   (二)报名所需证件(以下所需材料自备档案袋)

    1.北门街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3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3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装档案(自备)交学校留存备查。

    2.具备2021年12月31日办结的招生区域内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报名时需要携带4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A、我市户籍的(4种证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名下合法的房产证明(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等)。

       ③需要提供的生活经历证明:2021年12月31日前的取暖费原始收据或网上交费截图照片;2021年12月31日前物业管理费收据;2021年12月31日前水电费收据等。

      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B、市外户籍的(4种证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和办理的在我校招生片区内的居住证;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名下合法的房产证明(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及还款明细等 )。

      ③需要提供的生活经历证明:2021年12月31日前的取暖费原始收据或网上交费截图照片;2021年12月31日前物业管理费收据;2021年12月31日前水电费收据等。

      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

      3.在辖区内租房入住,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工作的,由北城区中心学校统筹登记需要:

      ①招生片区内的法律认可的租住和务工证明(包括:单位工作证明、2022年7月1日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半年的工资流水;自主经商的需提供2022年7月1日以前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在我校招生片区内的居住证;

      ③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

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装档案(自备)交学校留存报北城区中心校备查。

  (三)报名地点:北门小学院内

   五、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电话:0312-2581344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我校将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时每户只允许一名家长监护本人到校。

    2.做好防护工作,进入校门前出示健康二维码,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报名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的距离。

    4.招生过程中,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并将虚假证件上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5.本办法上报北城区中心学校备案,解释权归定州市北门小学。

 

                      

                                                         2022年7月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