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新立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通过收费公示栏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3.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年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同时进行公示。
4.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5.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和教育局的核定项目和标准。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6.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