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倡议书
定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轻便快捷的优势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同时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也让我们深感痛心。据统计,2023年国家消防救援局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我们倡议广大家长和同学们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进一步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社会环境。
一、带头有序停放。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物的室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车道等区域。
二、带头规范充电。电动自行车要在集中充电场所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不得超长充电、二次连接、使用破损充电设备等高风险用电行为。
三、带头宣传发动。要积极宣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电动车安全充电常识、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积极参与劝导志愿活动,发现各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及时提醒、制止,必要时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反映。
珍爱生命,防患未“燃”。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更好呵护自身安全,共同守护平安美好家园。
定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