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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焦化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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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目标
( 一 )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 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探索 “轻 担、高质量”之路。
(二)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 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 三 ) 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 关注学生兴趣、态度、 习惯,促进学生 “勤奋学习,快乐、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
( 一 ) 基础性原则
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
,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 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 过程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 二 ) 发展性原则
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 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 了解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 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 三 ) 开放性原则
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 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 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 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 习的效果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 一 ) 日常考试
日常考试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主要指学 科单元测验, 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并组织实科每个单元最多进行一次测验。
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随堂检测等不列入日常 考试范围。
( 二 ) 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
每学学校只组织一次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放假前一
,试题由市教研究室提供样题。
、考试、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一二年级不进行书面测试,三至五年级为语文、 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  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
五、实施规范
(一)考试形式。考试、考查方式鼓励采用纸笔闭卷考 试、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 日常考试可分项目、分层级、分批次进行。要重视过程诊 反馈与期末考试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
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 结合
(二)考试命题要求。命题要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 在考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意考查学 生灵活运用 “双基”的能力。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能力、 养立意,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考试的组织者要根据本规定相 的考试管理办法、细则等,学校要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精心 织实施考试,确保考场设置合理、环境安静、秩序井然。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让学生以积极自信的心态投 考试,规范做题。要按照考试管理办法、细则严肃考场纪 ,服务关怀学生。有条件的学校可选择部分班组和学生开 无人监考的实践,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四)评阅试卷要求。学校要周密安排阅卷工作,阅卷 前要审查答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进行试批,统一标准 再行正式批阅。要加强对主观试题、开放性试题的阅卷质 理,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
评卷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不同意见要认真讨论,不能达成共识的提交阅卷组长裁定。 对有创新的答案可适当鼓励。等级评定要准确,避免疏漏和 错。
(五)考试结果的呈现。日常考试一般以等级形式呈现, 学业综合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度 ( 一般为优秀、良好、及格 格四个等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成绩进行排名。
(六) 学生评价。学校要根据考试考查等情况,每学期 每一位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价,建立综合的、开放的、动态 的学成长档案,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 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 (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  社会实和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 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积累学生成长过程 的标志性成果,定期向学生家长客观、真实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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