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管道燃气用户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安检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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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业 标准
 
Q/SY KLNY 0006—2021 代替 Q/SY KLNY 0006-2015
 
 
 
 
 
 
 
 
 
管道燃气用户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安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ipline gas consumers Part 1: security check
 
 
 
 
 
 
 
 
 
 
 
 
 
 
 
 
 
 
 
 
 
 
 
 
 
 
 
2021 - 04 - 06 发布
2021 - 06 - 01 实施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发 布
天然气销售分公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草。
本文件代替Q/SY KLRQ 006-2015《管道燃气用户服务规范 第1部分: 安检》, 与Q/SY KLRQ 006-2015 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 1 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
——根据现行规章制度, 修订调整了安检频次,新增了农村燃气用户安检相关要求(见 4.5);
——对各节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增加了安检次序和泄漏处置流程要求, 增加了远传表检查相关要
——对各章节及附录进行了规范性和编辑性修改。
本文件由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和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科技信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王同有、王立辉、王晖、马英凯、孙达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 年首次发布为 Q/SY KLRQ 0006-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管道燃气用户服务规范 第 1 部分: 安检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管道燃气用户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 的一般要求、安检要求、问题处理、安全用 气常识及宣传、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已经投产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和商业、工业、采暖等非居民用户(以下简称非居民用 户)燃气设施的安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件。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JJ 1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JG/T 162  民用建筑远传抄表系统
Q/SY KLNY 0002  生产单元工器具配置规范
Q/SY KLNY 0008  管道燃气用户服务规范 第3部分:窗口
 
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用户  special user
安全风险较高、需要燃气企业重点关注并加强管理的用户。特殊用户分为居民特殊用户和商业、工 业采暖等非居民特殊用户(以下简称非居民特殊用户) 。居民特殊用户包括拒检、长期联系不上及老弱 孤残病等用户。非居民特殊用户包括政府机构、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等需要重点管理的用户。   3.2
直通表 gas meter without measurement
通气但不计量的故障燃气表。
 
4  一般要求
 
4.1  燃气企业应制定安检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配备与安检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工器具及材料。
4.2  安检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安检知识、工作流程、风险辨识与应急处置方法,持 证上岗。安检员应严格按计划开展安检工作, 应遵守 Q/SY KLNY 0008 有关服务礼仪的要求。
4.3  安检工器具及材料配置应符合 Q/SY KLNY 0002 相关要求。
4.4  燃气企业应制定安检计划,落实责任人, 明确完成时限
4.5  周期应符合当地政府燃气管理规定, 且不低于以下时限要求:
a)  民用户连续两次安检时间的间隔应不超出 24 个月;
b)  非居民用户连续两次安检时间的间隔应不超出 12 个月;

c)  农村管道燃气用户连续两次安检时间的间隔应不超出 6 个月,在首次通气和每个采暖期前应 进行户检查。
4.6  安检开始前,安检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  安检员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佩戴工作卡,携带所需安检工器具及材料;
b)  民用户安检, 应提前电话约定安检时间或至少提前 3 天在社区、街道、村委会、小区单元 等醒目地点张贴安检通知单, 通知单格式见附录 A。
4.7  安检范围及内容应满足供用气合同约定要求,按操作规程对用户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和用气行为 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安检完毕后应告知用户安检结果并完整填写安检记录单,记录单格式见附录 B、 附录 C。
4.8  安检记录单经用户签字确认后, 应将用户联留给用户,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人员应为安检时用户家 庭成员或燃气使用者。非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人员应为用户负责人或其安全管理人员。
4.9  使用远传燃气表用户的安检,除满足本文件规定外, 应按 JG/T 162 和有关操作规程检查判断远 传燃气表的功能完好性, 应根需要核实确认远传燃气表的气量数据、故障信息、报警记录等内容。
 
5  居民用户安检要求
 
5.1  户内汇管、立管、支管和表前阀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户内汇管、立管、支管、表前阀及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b)  管道及管托、管卡是否安装牢固、有无损坏、有无变形, 安装位置是否符合 GB 50028 有关规 
c)  管道防腐是否完好、有无锈蚀;
d)  管道穿墙或楼板处是否设有套管,是否封堵严密;
e)  表前阀手柄是否完好,启闭是否灵活,关断功能是否完好。
5.2  燃气表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燃气表及进出口连接处有无泄漏;
b)  燃气表及表托是否端正、牢固, 安装位置是否符合 GB 50028 有关规定;
c)  燃气表外观是否完好,液晶屏显示是否正常;
d)  气表进出气方向是否正确,有无反装和表前接气情况,铅封是否完好,结合燃气表底数等 信息检查判定是否存在盗气行为,判定方式见附录D
e)  通气状态下,燃气表机械滚轮是否能正常进位计数, 有无异响;预付费膜式燃气表无剩余气 费额度或取出表内电池的状态下, 燃气表是否无法持续通气,如不符合,判断该燃气表存在 通故障;
f)  检查抄取燃气表型号、表号、计量底数等基本信息,记录至安检记录单。
5.3  下垂管、表后阀和软管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下垂管、表后阀、软管及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b)  下垂管及管卡是否安装牢固、有无损坏、有无变形, 安装位置是否符合 GB 50028 有关规定;
c)  下垂管防腐是否完好、有无锈蚀;
d)  表后阀手柄是否完好,启闭是否灵活,关断功能是否完好;
e)  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是否采用压紧螺帽(锁母) 或管卡(喉箍) 固定; 与家用燃具连 接时, 其长度否超过 2m,有无接口;灶具连接用软管的位置是否低于灶具灶面 3cm 以上; 金属软管有无锈,橡胶软管是否穿墙、顶棚、地面或门窗,有无超期、老化、龟裂等现象。
5.4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燃具及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b)  是否使用超仪表量程的燃具;
c)  否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判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具,是否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未带熄火保 功能的燃具;
d)  灶具是否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放置灶具的灶台是否为不燃烧材料,当采 用难燃材料时, 是否加防火隔热板
e)  壁挂炉、热水器是否安装在通风良好的走廊、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内,设置在可燃或难燃 烧的墙壁和地板上时,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f)  是否设置燃具专用烟道, 或排烟口单独通向户外通风处并沿烟气排放流向水平向室外倾
g)  燃具电源插座是否独立专用,是否固定在不会产生触电危险的安全位置。电源插座与灶具的 水平净距是否大于 30cm,与热水器和壁挂炉的水平净距是否大于 15cm,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 装使是否满足 CJJ 12 的其他有关规定。
5.5  不安全用气行为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是否擅自改动燃气管道, 是否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具;
b)  是否擅自暗埋、暗封或包裹密闭燃气设施;
c)  燃气管道是否被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重物搭挂; 燃气设施周围是否堆放杂 物;电气设备等与燃气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 GB 50028 有关规定;
d)  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是否有人居住;
e)  是否同一场所内使用两种以上燃气;
f)  是否存在用气后不关阀的习惯性行为。
5.6  居民特殊用户的安全检查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特殊用应登记记录,记录格式见附录 E,对居民特殊用户实施安检时宜邀请社区、街道配合 助;
b)  针对智障、精神疾病类患者等特殊用户, 应提前与用户监护人联系,宜两名人员共同入户安 发现有极端倾向时, 应及时撤离并报告;
c)  针对拒绝入户和 2 次约检不配合的用户, 安检员应在用户入户门上粘贴告知单,将门牌和相 应标志物拍照留存, 按本文件 7.4 规定处理
d)  针对未登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失效的用户, 安检员应在用户入户门上粘贴告知单, 将门牌 和相应标志物拍照留存, 按本文件 7.5 规定处理
 
6  非居民用户安检要求
 
6.1  计量装置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流量计等设备及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b)  是否设置不计量旁通;流量计附近有无强电信号、强磁或高频装置干扰;流量计法定封印是 否完好无损;铅封是否完好;检查判定是否存在其他盗气行为;
c)  量计温度、压力、流量信号是否显示正常且与介质实际相符,流量数据是否正常累计;流 量计是否超量程,是否超期未检定;仪表油液位是否显示正常,运行时有无异响、卡死等故 现象;
d)  连接管件与仪表有无应力变形;装置箱体、基础及护栏是否完整无损; 静电接地是否完好合 规;采取伴热措施时, 伴热带是否缠绕规范,温控功能是否完好;
e)  过滤器是否定期清理保养,过滤器前后压差是否正常。
6.2  调压装置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调压器等设备及各连接处有无泄漏;

b)  切断、放散等压力参数设定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运行压力显示值是否与设定值保持一致;运 行时设备有无异响, 切断、放散装置是否功能完好;
c)  装置箱体、基础及护栏是否完整无损;静电接地是否完好合规;采取电伴热措施时, 伴热电 是否与 RTU 电源分路控制,伴热带是否缠绕规范,温控功能是否完好;
d)  过滤器是否定期清理保养,过滤器前后压差是否正常。
6.3  切断连锁装置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电磁阀与报警器切断连锁装置及连接处有无泄漏;
b)  电磁阀与报警器连锁切断装置是否功能完好;
c)  报警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并保持通电状态, 报警器探头表面是否保持清洁;
d)  新增或变更用气设备是否符合报警器控制要求;
e)  锅炉、灶间等有无联动通风设备。
6.4  燃气管道及阀门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有无泄漏;
b)  架空管道有无锈蚀, 防腐层有无破损,标志标识是否完整,固定支架是否完好;
c)  埋地管道护范围内有无占压、施工等隐患, 标志桩等地面标识是否完好,有无缺失或破损;
d)  阀门启闭有无异常, 有无裂纹或渗漏;法兰螺栓或垫片有无缺失, 法兰静电跨接是否符合要 
6.5  不安全用气行为的检查, 除本文件 5.5 规定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a)  是否定期实施日常安全自检;
b)  过道边的阀门手柄有无安全防护措施;
c)  有无其他不安全用气行为。
6.6  非居民用户的安全检查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用户应根据供用气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护安全管理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并记录;
b)  各部位设备设施及附件应完整无缺失并与原设计相符,不应存在未经复核变更管道的情况;
c)  用气设备数量和负荷应与原设计相符,不应存在未经复核的用气设备;
d)  用气环境应与原设计相符,不应发生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大变化;
e)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没有合格标志的用气设备;
f)  燃具及软管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 CJJ 12 有关规定;
g)  燃气业应要求非居民特殊用户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置专 (兼) 职人员定期开展燃气安全 查。
 
7  问题处理
 
7.1  漏气
发现燃气泄漏时应按用户端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7.2  盗气
发现盗气行为时,应保护好现场和证据, 报告有关部门核查确认后,按程序采取停气、气量追缴等 处理施, 必要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处理。
7.3  直通表
发现直通表用户,应视现场和后台用气信息等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甄别,判定属非人为破坏导致直通, 应按程序确认底数等信息、组织换燃气表; 判定属人为破坏导致直通,应按本文件7.2规定处理。

7.4  拒检用户
7.4.1  拒检用户和 2 次约检不配合的用户应登记记录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告。
7.4.2  对于拒检用户和 2 次约检不配合的用户应采取必要的技防措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 应采取 措施进行处置。
7.5  无法联系用户
7.5.1  在安检周期内无法取得联系的用户,应在用户门上粘贴未安检告知单,同时拍照存档,告知单 式见附录 F。
7.5.2  粘贴 2 次以上未安检告知单,仍未与燃气公司联系的无法联系用户,应登记记录并向社区寻求 帮助。
7.5.3  超安检周期的无法联系用户,应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告, 按政府要求采取措施。
7.6  其他情况
7.6.1  隐患问题应填写用户端隐患报告单,格式见附录 G。归属燃气企业负责整改的隐患问题, 应及 时报相关部门按程序组织处理。归属用户负责整改的隐患问题和不安全用气行为, 应告知用户整改要求 并按规定跟踪回访隐患整改情况。
7.6.2  未经专业资质队伍施工和燃气企业审验的拆除、改装、迁移、超负荷增加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 的行为和风险较的隐患问题, 应责令停气整改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拒绝整 改可按程序采取销户等处理措施。
7.6.3  发现用户有极端倾向或无法保证用气安全时,安检员应及时撤离,必要时应直接采取关闭室外 控制阀门等应急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8  安全用气及宣传
 
8.1  安检时应同时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并发放安全用气须知。
8.2  安全用气常识内容见本文件附录 H。
 
9  质量监督
 
9.1  燃气企业应定期对不少于 5%的已安检用户开展安检质量抽样,验证服务质量、安检效果及记录填 写规范性等
9.2  燃气企业应对安检发现隐患问题的用户按不少于 30%进行抽样, 验证隐患整改结果等,其中对发 生燃气泄漏的用户应 100%回访验证
 
10  档案管理
 
10.1  记录等安检资料应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方式存档,其中纸质档案中应至少保存分属 于最 2 个安检周期中的 2 次以上的安检记录。
10.2  资料应录入电子档案并异地备份管理,或通过手持机等通讯设备直接上传至信息系统,按流 实施系统化管理。
10.3  安检中收集的新增资料信息应及时补充到电子档案或信息系统中。
10.4  特殊用户档案应实行动态管理。

A
A
 录 A
(资料性)
燃气设施安检通知单
XXXX燃气公司定于XXXX年XX月XX日,对XXXX小区XX号楼户内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 届时敬请家中 留人配合, 如希望另行安排入户安检时间,请拨打XXXXXXXX电话约定。
 
 
 
XXXX燃气公司 XXXXXXXX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
B.1给出了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
B.1 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
 
用户基本信息
用户姓
 
用户地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户是否使用燃 气
□是  □
定电话
 
移动电话
 
气方式
□左  □
气表底数
 
燃气表号
 
表厂家及型号
电磁阀    □内置  □外置
燃具类型(可多选)
□炉具/□热水器/□壁挂炉/□其它:
暗厨房    □是  □否
用户燃气设施情况
(存在题时在相应选项的 “□”内打“ √ ”或在“其他”项前的“□”内打“ √ ”并注明,否则视为正常)
□来气管道至燃气表后第一道阀门之间漏气
其他________
□用气备、燃具前燃气压力异常
安全隐患问题告知及整改要求
(存在题时在相应选项的 “□”内打“ √ ”或在“其他”项前的“□”内打“ √ ”并注明,否则视为正常)
 
□1.软管及连接处漏气;□2. 软管无锁母或喉箍;□3.软管超 2m;□4.软管有接口;□5.金属软管有锈  □6.软管未低于灶具灶面 3cm 以上; □7.橡胶软管穿墙、顶棚、地面或门窗; □8.软管超期、老化或 龟裂
 
 
 
 
 
燃烧器具
□9.灶具及连接处漏气;□10.热水器及连接处漏气;□11.壁挂炉及连接处漏气;□12.燃具负荷超仪表 量程;   □13.使用不合格燃气设施和燃具;□14.使用已达到判废年限燃气设施和燃具;□15.使用直排 式热水器; □16.使用未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燃具; □17.灶具未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  18.放置灶具的灶台不是不燃烧材料; □19.壁挂炉、热水器未安装在通风良好的走廊、阳台或其他非居住 房间内 □20.壁挂炉、热水器设置在可燃或难燃材料后未采取有效防火隔热措施; □21.未设置专用烟道 或排烟口未直通室外; □22.燃具电源插座不是独立专用或未固定在不会产生触电危险的安全位置; □23. 电源插座与灶具的水平净距小于 30cm 或与热水器和壁挂炉的水平净距小于 15cm;□24.燃具等设备安装使 用不符合要求
 
 
 
 
安全
用气行
 
 
□25.擅自改动燃气管道; □26.用户私改管段漏气; □27.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具; □28.埋、暗封燃气设施; □29.包裹密闭燃气设施;□30.燃气管道被做为其他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使用; □31.燃气设施有重物搭挂;□32.燃气设施周围堆放杂物;□33.电气设备等与燃气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不符合要求;□34.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有人居住;□35.同一场所使用两种以上燃气;□36.习惯性用气 后不关
 

B.1 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续)
 
 
 
其他
 
□37.铅封被破坏或无铅封;□38.存在盗气行为;□39.其他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用户应及时对以上(       )处不合格项隐患问题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限期 (   ) 日内整改完成。存在泄漏隐患时应关闭燃气阀门,待整改完毕后再正常使用燃气,如用户提出请求需由燃气公司协助
整改,费由用户自理。
改处理方法:
□由用自行整改
 
(第      条)       □由燃气公司协助用户整改  (第       条,用户自费)
检员签字: 年    月    日
用户申明及服务满意度评价
本人确认上述服务内容已完成, 并已在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的讲解下阅知《燃气安全须知》(在背页) 。承诺遵守国家相关 管道燃气的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条例, 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则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后果) ,并依照燃气公司相 关安全指引, 在未来使用燃过程中不擅自安装、改装、拆迁在本地址内任何管道燃气设施, 保证安全使用管道燃气。当报警 器超期时用户会自行购买安使用, 当燃气表电子部分出现故障、与机械表不符或办理补气量时, 以机械表数据和用户在燃气
公司的历史充值记录为准。
您对本次服务质量的评价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用户签字:
年    月    日
患整改回访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毕    □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无法入户    □拒绝整改
备注:未按要求整改完成,一切后果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安检员签字:               用户签字: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正确使用燃气设施非常重要,若您不按规定执行,您家及整个单元的其他燃气用户都将无法正常使用天然气,
且存的安全隐患将有可能危及您和家人以及邻里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您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燃气安全须知详情请看背页。
XXXX 燃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XXXXXXXX
注:不会写字或不能写字的人员应由安检人员代签,用户应在签字处按上手印。
 

C                   C
 录 C
(资料性)
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检单
 
C.1给出了商业、工业和采暖等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检单。
C.1 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检单
 
用户基本信息
单位法
 
单位名
 
定电话
 
定电话
 
单位地
 
移动电话
 
气表底数
 
仪表编号
 
表厂家及型号
 
燃气设备类型(可多选)
大灶  台、中  台、小灶  台 、蒸饭车  台、热水器  台、壁挂炉  台、锅炉  台、其它
安全检查内容
(存在题时在相应选项的 “□”内打“ √ ”或在“其他”项前的“□”内打“ √ ”并注明,否则视为正常)
 
计量装置
□1.流量计等设备及连接处泄漏; □2.存在不计量旁通; □3.存在强电信号、强磁或高频装置干扰; □4.流量计法定封 异常;□5.无铅封或铅封被破坏;□6.存在其他盗气行为; □7.流量计温度压力流量信号异常;□8.流量数据累计异常; 9.仪表油液位异常□10.运行时声音异常; □11.仪表卡死等故障; □12.仪表有应力变形; □13.箱体、基础或护栏损坏、 变形;□14.静电接地不合规; □15.电伴热不规范;□16.温控功能故障;□17.仪表处于超量程状态;□18.仪表超检定 周期;□19.过滤器未定期清理保养;□20.过滤器前后压差异常
 
调压装
□21.调压器等设备及连接处泄漏;□22.参数设定不符合要求;□23.压力显示值与设定值不符;□24.运行时异响; □25.切断装置功能失效;□26.放散装置功能失效;□27.箱体、基础或护栏损坏、变形;□28.静电接地不合规;  □29.电伴热不规范;□30.RTU 与伴热电源未分路控制;□31.温控功能故障;□32.过滤器未定期清理保养;      □33.过滤器前后压差异常
切断连 装置
□34.电磁阀与报警器切断连锁装置及连接处泄漏;□35.电磁阀与报警器切断连锁装置功能失效;□36.报警器超期; □37.报警器未保通电状态; □38.报警器探头不清洁;□39.锅炉、灶间等无联动通风设备
 
管道
及阀
□40.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应无泄漏;□41.管道锈蚀;防腐层破损;□42.管道固定支架缺失;□43.标志标识缺失; □44.埋地管道有占压、施工等隐患;□ 45.阀门启闭异常; □46.阀门裂纹或渗漏;□47.法兰螺栓或垫片缺失;   □48.法兰静电跨接不符合要求;
 
 
安全 气行为
□49.擅自改动燃管道; □50.用户私改管段漏气; □51.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具; □52.暗埋、暗 封燃气设施;□53.包裹密闭燃气设施;□54.燃气管道被做为其他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使用;□55.燃气设施有重物搭挂; □56.燃气设施周围堆放杂物; □57.电气设备等与燃气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58.安装燃气设施的房间有人 居住; □59.同一场所使用两种以上燃气; □60.习惯性用气后不关阀; □61.无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2.无专 (兼) 职 全管理人员;□63.无定期自查的安检、设备维护保养记录;□64.过道边的阀门手柄无安全防护措施;□65.其他不安 用气行为
 
 
其他
 
□66.未定期检查管理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67.设备设施或附件缺失;□68.设备设施或附件与原设计不符; □69.存在未经复核变更管道的情况;□70.用气设备数量和负荷与原设计不符;□71.存在未经复核变更用气设备和负荷 的情况;□72.用气环境与原设计不符;□73.存在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环境因素;□7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没有合格标 志的用气设备;□75.燃具不合格;□76.软管连接不合格 ;□77.其他                                           
是否对用户行了详细的燃气管理条例及安全使用常识的宣讲 :  □宣讲   □未宣讲
 

 C.1 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检单(续)
 
隐患问题告知及整改要求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用户应及时对以上(   )处不合格项隐患问题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限期(   )
天内整改完成。如用户提出请求需由燃气公司协助整改,费用由用户自理。
 
改处理方法:
□由用户自行整改           (第  条)
□由燃气公司协助用户整改  (第  条,用户自费)
 
 
 
检员签字:
年    月    日
用户申明及服务满意度评价
本人确认上述服务已完成。承诺遵守国家相关管道燃气的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条例,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 改则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后果),并依照燃气公司相关安全指导,在未来使用燃气过程中不擅自安装、改装、拆迁在本地址内任 何管道燃气设施,保证安全使用管道燃气。
用户签字:
您对本次服务质量的评价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年    月    日
患整改回访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毕    □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无法入户    □拒绝整改
备注:未按要求整改完成,一切后果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检员签字:
 
 
用户签字:                          年    月    日
 
XXXX 燃气客户服务热线: XXXXXXXX
 

D
D
附 录 D
(资料性)
盗气行为判定
 
盗气是指未经供气方作人员按程序开通手续,自行启用管道燃气用气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以判断为盗气
a)  在供气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的供气、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的;
b)  绕越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c)  拆除、伪造、开启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气计量装置封印用气的;
d)  改变仪表的计量性能、损坏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的;
e)  采用其他方式窃气的。

E
E
 录  E
(资料性)
特殊用户、拒检用户、无法联系用户记录表
 
E.1给出了特殊用户、拒检用户、无法联系用户记录表。
E.1 特殊用户、拒检用户、无法联系用户记录表
 
序号
用户地
用户姓
联系方式
类别
具体情况描
安检日期
检员
 
 
 
 
 
 
 
 
 
 
 
 
 
 
 
 
 
 
 
 
 
 
 
 
 
 
 
 
 
 
 
 
 
 
 
 
 
 
 
 
 
 
 
 
 
 
 
 
 
 
 
 
 
 
 
 
 
 
 
 
 
 
 
 
 
 
 
 
 
 
 
 
注: 类别包括: 1.特殊用户; 2.拒检用户; 3.无法联系用户
 

F
F
 录 F
(资料性)
未安检告知单
 
XX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号用户,因XXXXXXX原因,您所使用的燃气设施未能按规定实施安全检查, 能存在用气安全隐患, 为了您与邻居的安全,请拨打XXXXXXX电话与我们联系约定进行燃气设施安全 查, 谢谢配合!
 
 
 
 
XXXX燃气公司 XXXXXXXX日

G
G
 录 G
(资料性)
用户端隐患报告单
 
G.1给出了用户端隐患报告单格式。
G.1 用户端隐患报告单
 
用户地
 
用户姓
 
用户联系方式
 
安检日期
 
问题:
 
 
 
 
 
 
 
 
 
 
报告人(安检员):
 
   月   日
 

H
H
附 录 H
(资料性)
全用气须知
 
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燃气公司提醒请您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X省燃 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正确、安全使用天然气,严格遵守以下各项燃气安全用气注意事项:
1.用户应及时按要求整改隐患问题, 以避免影响正常安全用气。
2.需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不得使用无燃气气源适配检测合格标志的燃气器具,不应使用 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不应安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应使用天然气专用 炉具。未经燃气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安装使用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其他燃气器具。
3.应选用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炉具。做饭时主人不得离开,以防沸水溢出扑灭火焰而发生泄漏。 每次天然气使用完毕,要注意关闭表前燃气阀门或灶前燃气阀门。
4.不得从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不应盗用或者转供管道燃气。不得擅自改动燃 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燃气表上铅封属于防盗设施,不应拆除。 不得对燃气设施进行包裹,以免有燃气泄漏时,在密闭空间内聚集引发爆炸。已经包裹的, 应增加通风 口或做成百叶窗,并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
5.在安装燃气表等设施的房内不得用于居住、堆放杂物。燃气管道不应被电线缠绕或作为其他电器 设备接地线使用, 不得悬挂、搭挂重物。
6.连燃气用具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建议至少每2年更换1次) ,不应使用过期软管, 避免因 软管老化、破损造成燃气泄漏发生。软管两端应用专用管卡安装牢固,且软管不得超长(不得超过2m)
7.不应用户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不应将天然气和液化气同存放一室或混用。
8.当发现室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等情况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 阀门、开窗通风不应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燃气公司报修,不应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 
9.若怀疑燃泄漏,用小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天然气管道接口试漏。不应用明火对燃气设施、器具进 行试漏检验。
10.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8m,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且不得设在燃具正 方。报警器应保持24h通电,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并与燃气设施处在同一房间内使用。
11.用户应配合、协助燃气公司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
12.暗厨房用户(即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要经常自行检查燃气管道严密性, 需自行检测并确认自 动通风系统完好。
正确使用燃气设施非常重要,如果您不按规定执行,您家及整个单元的其他用户都将无法正常使用 天然气,而且存在的安全隐患还有可能危及到您和家人以及左邻右舍的安全,因此请您务必严格遵守!
燃气公司客户服务热线: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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