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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用户安检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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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管理,实现对用户安全平稳安全供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用户安检日常管理、机构职责、保修、回访、宣传等业务的管理、控制与监督。
第三条  用户安检业务遵循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安检率计划完成,保障用户安全用气。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经委托授权管理的区域内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分公司用户安检工作实行昆仑能源公司、分公司、所属单位的三级管理。
第六条  分公司生产运行部是用户安检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用户安检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 根据昆仑能源管理办法制定管理所属单位的用户安检管理制度。
(三) 负责对所属单位用户安检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七条  分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用户安检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  所属单位是用户安检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工作职责是:
(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用户安检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
(二) 涉及农村 “煤改气”业务的单位负责建立健全驻村安全员管理制度,负责对驻村安全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对驻村安全员及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的定期培训。
(三) 负责制定本单位用户安检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用户安检管理体系和服务工作流程,监督体系和流程的运行。
(四) 负责建立客户燃气设施隐患整改及跟踪工作机制,实施闭环管理,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五) 负责具体实施安检相关工作,落实全年安检任务,开展安检人员培训取证等工作。
(六) 负责各类安检记录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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