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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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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物价局、定市府办【201450号文件规定集中供热工程管网建设费收费标准:


 

新建居民建筑40/平方米

新建公建建筑60/平方米

新建商业建筑70/平方米

既有非居民建筑40/平方米


 

按照物价局定政价字(20158号文件规定采暖费收费标准:


计费面积按100%建筑面积测算

居民热价19/平方米·采暖期

非居民热价25/平方米·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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