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运输分司
旅客乘车须知
一、旅客乘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1.旅客乘车必须遵守公路客运法规,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站内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2.一切旅客都应无例外地接受车站安检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
3.七岁以下儿童乘车应有成人旅客携带。
4.乘车时要座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车外,不得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
5.车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行车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操作。
6.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
二、旅客购票
1.购票时应仔细核对所购客票的车次、乘车日期,开车时间、到达站名和票价等内容,并且当面点清票款,如有差错应立即向售票员核实纠正。
2.旅客乘车须持本站的有效车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班次,经站务人员检票后上车、对号入座,车票遗失须另行购票。
3.对无票乘车但在出站时主动补票的旅客,客运站除补收自班车始发站至旅客到达站的票价外,应另加收补票手续费。对出站时经检查发现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乘车的旅客,除需办理上述补票手续外,还应按票面金额的50-100%罚款。补票手续费、罚款收入归客运站。
三、车票当次班车有效,旅客若不能按时乘车的,可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冀价经费[2012]1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票:
1.退票费:在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2.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3.当次班车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四、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搭乘的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五、凡持有证明,执行防汛、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务的人员,以及革命残疾军人、因公至残的人民警察、现役军人、新闻记者,可优先购票。
六、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可免费10公斤,每一张儿童票可免费5公斤,体积以能放置在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其超过部分按快件货物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七、为保障公众安全,本站拒绝下列人员乘车:
1.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而不听劝告者;
2.严重丧失社会公德者、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虽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的;
3.恶性传染病患者。
八、以下物品严禁进站寄存、托运及携带乘车: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2.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或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
4.法律和政府规定禁运的其他物品。
九、旅客应按所购车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班次和乘车地点等候上车,留意所乘班车信息,在相应的检票口检票上车,避免漏乘错乘。为确保旅客安全,旅客未经检票不得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车道及车辆前后随意走动或蹲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旅客自行负责。
十、本站欢迎旅客监督。旅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候车室的《旅客意见簿》或意见箱内详细留言。如有投诉或其他重要事项,请直接到服务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