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公共交通
>> 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权益维护
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服务质量投诉制度
定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服务质量投诉制度
一、项目名称:公交服务质量投诉
二、投诉受理范围
投诉受理范围主要包括:拒载、候车时间长、司机违章驾车、不文明行车、司机服务态度差、不按规范停靠、到站不报站、擅自更改线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安全工作等。
投诉受理范围主要包括:拒载、候车时间长、司机违章驾车、不文明行车、司机服务态度差、不按规范停靠、到站不报站、擅自更改线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安全工作等。
三、受理方式
受理的方式为热线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电子邮件投诉、来访投诉、各类网络投诉等。
四、投诉提供材料
应能提供车牌号或编号、公交路线、线路方向、乘车时间、公交站点名称、工作人员服务等方式。
受理的方式为热线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电子邮件投诉、来访投诉、各类网络投诉等。
四、投诉提供材料
应能提供车牌号或编号、公交路线、线路方向、乘车时间、公交站点名称、工作人员服务等方式。
五、受理流程
1.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投诉受理登记、分类、转办、督办、反馈、统计、归档等工作。
1.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投诉受理登记、分类、转办、督办、反馈、统计、归档等工作。
2.投诉受理后要在7-15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投诉人并结案归档,如遇特殊投诉件在规定日之内不能结案的需请示领导延长办理期限。
3.内容重要、情况特殊和涉及行业稳定的情况要立即报告运管处领导,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4.不得泄露主管部门、单位、企业机密及从业人员和投诉者的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给予解聘,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3.内容重要、情况特殊和涉及行业稳定的情况要立即报告运管处领导,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4.不得泄露主管部门、单位、企业机密及从业人员和投诉者的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给予解聘,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因各种原因,调查结论仍无法认定,及时备案并上报,以便重新确定调查办法或采取其他措施;已经认定的要尽快处理,其处理原则为: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引用规定准确、公开处理。
六、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七、定州公交咨询、投诉电话:0312-2325290
七、定州公交咨询、投诉电话:0312-2325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