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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中心卫生院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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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中心卫生院廉洁从医“九不准”
  1、不将科室、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开单提成;
  3、不违规收费;
  4、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收受回扣;
9、不收受患者“红包”
二、行风建设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和健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在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民主集中、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充分体现我院的公益性质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必须恪守正确用权、廉政从业的职业规范,坚决纠正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充分体现质量好、服务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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