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李亲顾中心卫生院会计核算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字体: 】    打印
 1、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科目要做到内容正确,不得随意改变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3、编制记账凭证,必须归类正确,填写规范、内容与原始凭证 完全相符。记账凭证应由稽核人员复核,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

4、账务处理及时,切实做到日清月结。日记账、明细账应与总账同步登记,并且每月进行核对,保证会计账务的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5、错账更正时,应按记账要求进行更正。

6、在账簿记录准确无误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认真 编制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说明清楚、相互衔接、报表及时。

7、财务人员办理每项经济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 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 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