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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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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相关科室、医保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措施,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 格管理,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 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 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河北省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  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冀医保规〔2023〕 4号)相关要求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  定价目录>的通知》(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规定的价格 管理权限,决定对现有诊疗目录部分价格倒挂项目进行调整。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共下调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如下:
普通针刺-43000000100、胃肠减压-12090000100、人免疫缺 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  化学发光法)-25040301904、肿瘤坏 死 因 子 测 定 (TNF) 化学发光法 - 25040401302、人工煎药-48000000400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按照本通知 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 度诊疗等。
三、加强对本工作的重视,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于  2024年12月27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实 施。
 
四、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8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 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 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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