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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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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

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医院控烟工作组织。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控烟领导小组,给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全院各科主任、护士长为组员,下设控烟办公室,主管副职为办公室主任,设在健康教育科。控烟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及巡查员,负责本科室控烟具体工作。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内吸烟。

三、院内张贴醒目的控烟标识。

四、实行烟源控制制度。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

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折页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六、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七、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

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

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八、设置戒烟门诊,开展戒烟服务和咨询。

九、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十、医院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内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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