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晏阳初中学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资助办法
定州市晏阳初中学
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资助办法
按照《定州市教育局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5月29日)及省市各级贫困生认定文件要求,依据《定州市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2022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评定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不落一人,应助尽助。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认定和资助范围
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在籍在校学生(即应届生、在校学习,有学籍)。
二、认定原则
贫困生认定工作用于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校采取家访、访谈、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予以认定,根据学生贫困程度确定资助档次。
三、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特殊群体类型”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两部分内容,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签字。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贫困状况评定
贫困生认定小组依据《定州市教育局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5月29日)根据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特殊群体类型”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两部分内容进行赋分。
如果有证明材料需提交:
(1)证件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灾害证明,家庭主要成员近三年重大疾病药费票据和诊断证明。
3.民主评议
根据家访、学生在校表现和日常花销表现由班级评定小组进行民主评定赋分。
申请学生家庭或个人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减分数:
(1)家庭有1处以上商品房或现住房装修豪华,电器设备高档豪华的。
(2)家庭有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
(3)直系家庭成员有注册公司或从事数额较大商业行为的。
(4)学生本人使用高档消费品或日常消费大手大脚违背贫困生认定准则标准的。
(5)有吸烟、饮酒、上网吧等严重违反学生守则行为的。
4.贫困程度认定
贫困认定实行积分排名办法。评审小组在《实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积分赋分表》中将“贫困情况赋分”和“民主评议赋分”项目予以赋分,两项之和为贫困生认定分值,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贫困程度。
5.受助公示
学校不少于5天公示。公示内容:姓名、性别、班级、赋分积分、受助档次、受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局乡村振兴办2105680,学校2623516”。
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河北省定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确认表》。
6.入户调查
对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贫困生认定进行入户调查。
入户教师对学生家庭情况如实填写《贫困生认定入户访问调查表》,通过对学生家庭“四看四问”确定贫困状况,并拍照留影(四个角度:家门口状况、正房院落状况、客厅、学生生活寝室),照片中均要有学生或家长。
7.确定受助档次
四、国家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由银行发至学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账户上。任何人和单位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银行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学校为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后,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激活、更改密码即可使用。
资金发放到位后,由教育部门、学校、班主任、学生(或监护人)共同签订《定州市财政扶贫资金四方联签单》,四个方面各留存一联。
五、资助终止
学生因就业、转学离校、严重违纪、家庭经济富足等受助终止。
六、学生个人档案装订要求及顺序
1.装订顺序:
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申请书
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④《实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积分赋分表》;
⑤证件复印件(已享受“三免”交审核表复印件即可,其他证件需交复印件);
⑥《贫困生认定入户访问调查表》;
⑦入户调查影像(四个角度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上);
⑧户口本全部人员复印件。
七、关于身份证复印件
新增学生资助卡(即没有办理过资助卡)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应为原件复印件,不能是拍照打印;不能是临时身份证。否则,不能办理银行卡。已经办理过的学生,不再办理。
八、电子表格录入
两种电子表格:《国家助学金登记表》、《新增学生办卡批量开户清单》。电子表格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否则,影响资助和办卡,要按照示例填写:
1.《国家助学金登记表》
①学生姓名要四个一致(身份证、学籍号、申请表、电子表格一致;注意多音字,例如:王丽不能为王莉,刘莹不能为刘颖),注意是否有重名;
②民族要填写全称(例:汉族,不能只写“汉”);出生年月填写8位数,例2001年8月1日出生则填写“20010801”;
③年级填写入学时间(例:高一为“2020”),班级填写数字(例:三班为“3”不要加“班”字);
④户籍性质:要按照户口本性质填写,如在农村填写全称“农村”,在城里且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填写“县镇非农”,如在县城但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也要填写“农村”;
⑤家庭住址要含有:市、镇(或乡、城区)、村三项(例:定州市开元镇高油村,定州市北城区大道观街),不填写门牌单元号码;(有些乡镇名称要准确,如:赵村乡现为长安路社区办事处,简称“长安办”)
⑥户主姓名:必须按户口本填写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文本下录入,不得加其他符号);
⑦监护人:家长联系电话,若为固定电话要加区号并用短线隔开(例0312-2331059)或手机号码。
⑧身份证号码要18位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
⑨学籍号码要用文本格式并且与学籍管理部门数据一致(国家网G字头);
2.《新增学生办卡批量开户清单》
①“证件有效期”按身份证上,例如起始日期“2019.07.12”、终止日期”2029.07.12”格式填写。
②“出生日期”按“2002.05.03”格式填写。
九、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家庭经济状况”一栏,“人均年收入”数据:建档立卡家庭(脱贫家庭)人均年收入“7500-8000”,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9000”,其他家庭人均年收入“9000以上”。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X家庭人口数。
“申请理由”一栏要简要描述家庭状况:什么家庭(例:低保家庭),家庭主要成员身体状况(有无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情况(务农为生,无其他经济收入)及家庭遭受变故等描述。(学生签字、手印),时间为9月20日前。
“班级审核意见”一栏由班主任填写“经学生本人申请,贫困生认定,同意申报”,班主任签字。时间9月25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影响家庭经济”一栏,家庭人均年收入要和国家助学金所填数据相同,此栏目要认真、如实填写,有就填写、没有就填“无”,不能空。
“家庭成员情况”要填写户口本全部人员信息,要注意“年收入”,如果是学生、岁数较大者收入为零,其他成员收入应等于人均年收入X总人口数。
“个人承诺”要按表上要求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字样,签字手印。
3.《实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积分赋分表》按学生提供材料进行填写(有就填写,没有就空)。
4.《贫困生入户调查表》为入户调查时由调查教师按要求填写,签字笔笔迹不能相同。
5.申请“三免”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要一式两份。
十、组档注意事项
1.学籍不能出现错误(即不得出现无学籍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不能缺项、缺材料。
3.签名要签到位;不能出现代签、缺签、漏签问题。签字不能出现该一致的不一致(同一学生不同表上签字)、不该一致的一致(同一表上不同教师签字要不同)。
4.赋分表和佐证材料必须吻合,赋分项必须有佐证材料、前后分必须一致,前后签名必须一致。
5.不要涂抹、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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