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职责
一、承担学校音乐教学,大型文娱活动的教学、策划、指挥等项工作任务。
二、按照大纲要求制定课时计划并进行具体实施,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学校艺术节等工作要求,制定学校文娱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执行。
三、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运用科学方法,贯彻常规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爱好。
四、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音乐课外活动,(如组织学校乐队);组织学生参加与音乐有关的各项活动,营造学校音乐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五、积极进行具有音乐特长学生的培养和训练,使之能参加各项活动和竞赛并争取好的成绩。
六、负责音乐教室以及学校乐器的管理使用,做到音乐教室整洁,各种乐器管理使用有序。
七、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音乐理论,不断总结教学与活动的经验,积累资料,每学期写出总结或论文。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