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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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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逐级报告

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病人时或接到食物中毒通知,餐饮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救治病人

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病人。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如实反映情况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规定封存。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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