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3月28日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沧县崔尔庄镇废弃冷库“3.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按照底线要守牢、排查要彻底、责任要夯实总要求,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即日开始,到2023年6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我校制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安排部署。
(二)学校自查阶段(贯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始终)。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同时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上报,学校自查活动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始终。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20日至6月25日)。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检查。
三、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十三个方面,全面梳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一)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制度。责任科室:安保处
(二)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安全。主要检查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等)是否安全;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的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责任科室:总务处、教导处
(三)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楼道安全,加强住校生管理,坚决防止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责任科室:宿管处
(四)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物资采购是否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餐厨具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责任科室:膳食处
(五)消防安全。是否落实《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工作。用电高峰期,学校要认真检查用电设施设备、电线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裸露等现象。教师、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责任科室:安保处
(六)燃气安全。主要检查学校食堂使用燃气情况和安全装置安装完成情况。自闭阀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连接软管是否为
燃气专用波纹管或铠装管,是否有报警器及与其联动的切断装置,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以及是否超出使用年限(8年)。责任科室:总务处
(六)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安全。主要检查实验室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药品使用登记记录。责任科室:教导处
(七)交通安全。主要检查对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校内车辆出入管理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责任科室:安保处
(八)重点部位安全和“三防”建设情况。学校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主要检查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图书馆等)是否有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是否做到每日巡查;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是否完好正常;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钢叉、防爆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悬挂相关职责;校门口是否配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责任科室:电教处、安保处
(九)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预防学生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签字及回执回收情况(100%发放、100%回收回执单);是否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责任书(或承诺书);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情况。责任科室:安保处
(十)防范学生欺凌工作。学校成立防范学生欺凌工作专门机构,制定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设立举报电话;对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情况;“平安校园”活动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矛盾排查、重点学生关注情况,建立重点学生台账。责任科室:安保处
(十一)各类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完善和应急避险演练情况。按规定要求开展消防、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责任科室:安保处
(十二)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河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责任科室:安保处
(十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责任科室:安保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要增强“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校长带头亲自抓,亲自布置、亲自排查隐患,确实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减少事故概率或避免发生事故。
2.全面排查整改,从即日起要组织力量,必要时聘请相关技术人员,对照有关标准逐项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于能够做到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整立改,并将整改情况录入安全隐患平台上报。对一些由于历史原因或其它客观因素难以自行解决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