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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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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校园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稿件提交

学校所发稿件由各个科室提供,稿件内容主要为科室所属相关领域正能量方面的宣传报导、调研文章和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工作亮点、创新做法、工作成效、工作动态等,体裁主要是文字、图片。稿件质量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导向关、质量关,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侵权,不得有版权争议。所有供稿稿件均需该科室主任签字后上交电教处

稿件审核

(一)初审

电教处对所收到的稿件进行全面检查,作出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初审必须严格把关,逐字逐句审读书稿,按照编辑规范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杜绝稿件中的文字性错误,语言结构错误,图片大小不一,格式混乱等问题,无误后提交主管副职进行复审。

(二)复审

主管副职对电教处提交的稿件在了解内容的基础上,从更高的角度审核初审的处理意见是否中肯,对书稿的内容和形式再度把关,对原则性问题和初审未能解决的问题表面自己的看法、提出处理意见,如初审不符合要求,则退回责任编辑重新深度加工。

(三)终审

终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具体情况,或者审读全稿,或者根据初审、复审提出的问题有目的地抽审部分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审查初审、复审意见,对书稿的质量和形式,从全校和全局的角度考虑稿件是否适合发布,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三、稿件发布

三审通过后由电教处专任教师负责信息的发布,发布后及时填写供稿科室、发布时间、发布内容等,并交由审核领导签字,做到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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