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师生对学校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公信力,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 解读范围。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处室、各部门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二、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处室负责同志开会解读、座谈学习、相互提问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拓展大家乐于接受的解读形式。
三、公开平台。学校信息公开网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以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度,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并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开。
四、职责分工。学校政务公开领导组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五、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处室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学校主要负责领导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校办公室。
(三)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学校领导审签。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定州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
六、队伍建设。各处室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广大教职工“听得懂”、“信得过”。
七、本制度由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