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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第二中学财务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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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第二中学财务室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财务室的管理,确保账务、资产安全,特此制定本制度   

1. 财务室是学校重要部门,一般情况下,外人不得随便入内。

2. 财务室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门窗须安装铁栅栏,防盗门,保险箱须固定,严禁吸烟。  

3. 财务人员须把保险箱钥匙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室的抽屉内过夜,备用保险箱钥匙需妥善保管。

4. 财务的支票和印章须分开保管,财务人员离岗应将现金、支票及有价值证券锁入保险箱内并拨乱密码号。

5. 财务室应该遵守现金库房限额的规定提取或送存现金须固定专人,万元以上需有专人接送,临时性大量现金需存放过夜,须向学校领导汇报,由专人值班守护。  

  6. 财务人员下班之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关好财务室的门窗,并且锁上保险箱和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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