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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第二中学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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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第二中学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预防火灾,保障办公楼的消防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楼的消防安全由所属年级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办公楼的消防安全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要对所管辖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要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常识,发现火情要会使用灭火器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3.当发生火灾时,要引导师生按照消防演练的方法和路线安全疏散。

4.办公楼各室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以免造成电线短路打火引发火灾,必须做到“人走电源关闭”。

5.办公楼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损坏、丢失及时上报校微型消防站更换。

6.办公楼各层均安装有疏散安全应急灯标识,如果发生意外,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按其指示和消防演练模式有秩序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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