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
《定州市2022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2022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路域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举办河北省第七届(定州)园林博览会等工作部署,按照“拆围植绿、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科学植绿”的原则,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布局,实施“道路景观化、村庄森林化、河岸生态化、单位花园化、企业园林化、庭院园艺化”等六化工程,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促进生态惠民、生态富民,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品质定州。
二、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营造林10000亩,培育市级森林乡村50个以上、创建省级森林乡村2个、美丽庭院5000户,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宣传发动:2022年3月1日—11月30日,宣传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群、条幅及宣传橱窗等形式,对国土绿化进行广泛宣传。
安排部署:3月10日前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
(二)集中栽植阶段
春 季:2022年3月10日—4月30日。
秋冬季:2022年10月20日—11月30日。
(三)评价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2022年5月10日—30日,组织第三方,对2021年度植树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进行验收。
综合评价: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对本年度各绿化工程进行上图上表,总结评价。
四、重点工作
(一)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结合路域环境整合整治,继续推进国省干道、市乡道路、通村道路和田间道路绿化带景观提升工程,完成3000亩的道路景观提升建设任务。
具体要求:一是国省干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结合全市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高标准完成G107、G515、定安路、定曲路等国省干道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5%以上。二是乡村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严格按照市、乡和主要通村道路两侧3米范围内,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的标准,通过乔木为主、搭配花灌木的方式进行高标准栽植,其中常绿树种占三分之一以上。每个乡镇(街道)着力打造景观道路3条以上,每个村(社区)打造景观道路1条以上。新建绿化带和补植补造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市领导:陈 凯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包联市直部门。
(二)城区绿化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万棵乔木进城区”行动,重点对建成区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和主要节点部位开展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绿化质量和品质,稳步推进城市公共绿地、口袋公园建设,各项绿化指标稳步提升,达到或超过省级森林城市标准,新增绿地面积1000亩。
具体要求: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立体植绿等方式,采取以乔为主、花灌草相搭配,完成迎宾大道、兴定路东延绿化带改造提升,新建口袋公园10座,河北省第七届(定州)园林博览会主体基本建设完成,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市领导:陈 凯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村庄绿化提升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以美丽庭院、村内街道绿化为重点的村庄绿化提升工程,完成村庄绿化5000亩(含抚育2000亩)。
具体要求:市域内所有村(社区)通过“破硬植绿、见缝插绿”,重点对村内街道、农户庭院、闲置宅基、房前屋后和边角地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创建市级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乡村的重点村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一是村庄内道路绿化。采取乔灌花相结合的栽植模式,打造村内道路特色景观带,提升村庄品位。二是美丽庭院建设。通过对农户庭院进一步整治,以空间换绿地,通过对院内、屋顶、墙面的立体绿化,使建筑物的空间潜能与绿色植物完美结合和充分发挥,建设园艺庭院、美丽庭院,每个乡镇(街道)打造美丽庭院样板5户以上。三是公共绿地建设。充分利用进村道路、房前屋后、空闲宅基、隙地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公园绿地。
牵头市领导:各包联市领导。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妇联,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包联市直部门。
(四)生态河岸建设工程。坚持“节俭、自然、生态”的原则,努力打造景观有致、色彩斑斓的沿河生态带,进一步保护河道两侧生态安全和自然风貌,完成河道两侧森林抚育1000亩。
具体要求:重点对唐河、沙河红线外侧5米范围内的绿化断带进行补植和抚育;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选择植物品种,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市领导:刘志诚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河道沿线各乡镇(街道)、包联市直部门。
(五)单位绿化提升工程。引导部门、社会团队、事业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全市着力推进绿色进机关单位,按照单位花园化的标准,不断拓展绿化空间,新增单位绿化面积600亩,实现绿化成果共建共享。
牵头市领导:分管市级领导。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六)企业绿化提升工程。开展企业园林化提升行动,切实履行企业绿化义务,完成企业绿化400亩。
具体要求:坚持“应绿尽绿、能绿则绿、增加绿量”,努力提升开发区内企业绿化水平和绿化效果,打造环境优美的园林化企业,按照单位绿化覆盖率达35%的标准,高标准完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绿化提升任务,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市领导:张二文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园区内各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推进。全面彻落实国家、省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的相关要求,科学选择绿化空间,严格执行国省干道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县乡道路绿化带宽度不超过3米的标准。对超范围新建的绿化带,不予核实造林面积,占用耕地的责令其限期恢复原貌。同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坚决防止借整治耕地名义侵占破坏林业资源。
(二)科学栽植。根据国家《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和《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的相关要求,新栽植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5公分、分支点2米以上的全冠或半冠的一级乡土苗木,花灌木要选择2年生以上一级乡土苗木。穴状整地栽植的,规格不得低于80厘米*80厘米*80厘米,原有树木穴坑不符合标准的,应按照最低标准进行扩穴,确保树木的通气、透水性;带路两侧栽植树木株距最低为4米,保证不影响群众生产和树木生长空间,提高树木成活绿和保存率。确需外调苗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须办理苗木调运“两证一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乡、村两级林长为辖区内国土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林长为直接责任人。市林长制办、绿委办要牵头抓总,做好组织、协调、指导作用,交通、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做好协调,密切配合,组织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全市国土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加大国土绿化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大力度、高频次的宣传,重点宣传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国土绿化行动,凝聚起建设美丽定州的强大合力。
(三)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模式,引导国企、民企、个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资金投入。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金融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的碳汇开发和交易模式,通过碳汇交易开展国土绿化。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通过采取招标、拍卖、承包等市场化手段,完成投资建设,保障集体和农户收入。市直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共同营建这项“国家得绿、社会得益、群众得利”的民心工程。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各级林长要落实林长制职责,市乡村三级林长严格执行责任区域巡查督查制度。按照市林长制考核办法,将国土绿化纳入市领导动态管理清单、乡科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村(社区)两委班子“千分制”考核内容。造林验收评价工作结束后,对全市绿化工作质量综合排名,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街道),通报表彰,年终考核酌情加分。对排名靠后、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予以减分;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