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信息来源: 字体:
  

    2022年3月23日-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定州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定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予以公开。

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及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坚决认帐领帐,坚决整改到位以督察整改推动环保攻坚,以环保攻坚检验整改成效,坚持不懈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全面提高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方案指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反弹。实施清单制整改,挂图作战,建账督办,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管理水平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动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夯实整改基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整改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总要求,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方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4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完善决策科学、运转高效、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真抓敢管,配合单位履职尽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不断巩固和完善制度成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体制保障。

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奖惩机制。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定导向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考核问责体系,提高乡镇(办)和市级部门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权重,真督严考、奖优罚劣,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督察整改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强化农村散煤监督检查,健全扬尘污染监管体系,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着力加强机动车管控,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四是切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聚焦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以及整改标准,实施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确保交办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验收销号、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问题整改;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由市整改办牵头督办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倒查责任,依法依纪追究。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发现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特别是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健全舆论宣传机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态和成效,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舆论氛围。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开门整改、阳光整改。完善公众监督机制,畅通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下一步,定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定州。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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