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省的前二十六批涉及我市1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2件,正在办理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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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26 |
D2HB202204170025 |
2010年,定州市息冢镇王宿庄村村书记王某民,无相关手续,在村东南200米处耕地上分批建设房屋,占用耕地40余亩。 |
定州市息冢镇 |
土壤 |
2022年4月18日,定州市息冢镇联合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定州市息冢镇王宿村东南约34亩(被举报地块)不是耕地。2009年为沙荒地,2018年变更为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2019年变更为建设用地,至今为建设性用地。 1.该地块建有定州市建霖康复养老中心,法人王某民,占地12.47亩,2017年取得用地手续。2.定州市福瑞祥糯玉米专业合作社,法人苏某敏,占地10.42亩,2012年建成但无用地手续。3.粮食晾晒场,所有者王某茹,占地11亩,2013年建成但无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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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
于福瑞祥糯玉米专业合作社和粮食晾晒场所占土地属于建设用地,违法占地历时已久。定州市息冢镇人民政府已责令2家经营单位依法补办用地手续,4月30日前补办完成。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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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D2HB202204170026 |
举报人对编号为D2HB202203260052与D2HB202203260048的反馈结果提出质疑,具体如下:1.实际破坏面积为1000余亩,并非反馈中显示的约130亩;2.反馈中显示“该地块于2002年至2005年分三次将该地块对外发包,并签订沙荒地承包合同”,举报人反映实际时间为2002-2013年,王某民为逃避责任而签订合同,实际受益人与责任人均为王某民;3.反馈中显示“该地块于2009年已经恢复耕种,同时现场核查也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举报人反映2009年期间仍存在挖沙行为,未复耕,且在3月29日信件中提供了2020、2021年王某民倾倒建筑垃圾并用黄土掩盖的视频。 |
定州市息冢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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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定州市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实际破坏面积为1000余亩,并非反馈中显示的约130亩”的问题。被举报地块位于王宿庄村西南,经“国土云”测量,实测面积约855亩(其中涉及王宿庄村沙坑面积341亩,息冢镇流驼庄村514亩),已全部复耕,王某民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发包145亩,剩余196亩为王某民任书记之前发包。 2.关于“该地块于2002年至2005年分三次将该地块对外发包,并签订沙荒地承包合同,举报人反映实际时间为2002-2013年,王某民为逃避责任而签订合同,实际受益人与责任人均为王某民”的问题。经查,王某民从2002年11月任王宿庄村党支部书记,该村2005年、2010年3次发包沙荒地,王某民应负领导责任。王某民与沙场承包人王某平、陆某义、王某坡、王某、王某缺、王某青无直系亲属关系。 3.关于“该地块于2009年已经恢复耕种,同时现场核查也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举报人反映2009年期间仍存在挖沙行为,未复耕,且在3月29日信件中提供了2020、2021年王某民倾倒建筑垃圾并用黄土掩盖”的问题。经仔细询问王宿庄村支书,确认2010年3月王宿庄村将村南沙荒地约47.9亩,发包给王某缺挖砂,承包期为10个月,自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期满后复耕。根据此合同确认存在挖砂现象,但于2013年10月已经复耕。王宿庄村在村南沙坑边上留有约3亩地,做为本村建筑垃圾存放点。据询问该村书记王某民,2020年、2021年确有村民在此存放点存放建筑垃圾,村委会及时进行填埋。 |
部分属实 |
定州市息冢镇党委、政府对非法采砂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露头就打。白天由镇综合执法队巡逻,晚上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行夜查。责令息冢镇、村两级网格员将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发现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息冢镇政府对主要沙坑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固定证据,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奠定基础,确保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加大垃圾分类处置知识宣传,提升村民文明意识。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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