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定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规范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做到阳光透明
1、政府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度,市政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300余条。
2、加强权力配置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并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清单。二是按规范标准及时调整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共25条。三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应急预案,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加强公共卫生知识传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纾困政策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热点问题咨询。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立足基层群众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
(二)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到严谨规范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适用范畴、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和处理程序,通过现场申请、信件等多种方式,为公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答复了当事人,实现了双百目标(答复率100%,及时率100%)。
(三)着力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底数清晰
1、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问题。
2、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全市各单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统筹年度任务。制定出台《定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组织全市各单位完成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
4、严格办文管理。将“五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明确公文类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规范公文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5、做好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重点解读好政策背景、政策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内容,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6、政府公报情况。着力打造权威、规范、便民的市政府公报,推广电子公报,全年出版6期,共刊登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21件。
(四)强化各类平台载体建设,打造公开矩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重新设计改版,本着“导航清晰、功能丰富、便民亲民、便与互动、安全可靠”原则,在设计风格、栏目安排、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上进行了全方位优化,让群众查询办理更加便捷、交流互动更加高效、信息公开更加到位。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64个备案账号全部按要求更新。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积极发布转载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政策等信息,实现了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夯实公开基础
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统筹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全市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范畴,发挥好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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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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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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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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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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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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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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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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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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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2
|
6153
|
1354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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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
0
|
8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28
|
0
|
3956
|
|
行政强制
|
74
|
0
|
176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4
|
20358.4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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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本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主体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精准推送、政民互动交流能力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着力在规范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二是提升解读实效。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三是坚持标准引领。根据省办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协调推进全市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