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招考招录
2024年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为切实加强定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2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凡涉及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95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性别、数量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

性别要求

报名条件

定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

20人

不限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

2. 定州市户籍(含长胜园社区在保定集体户口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掌握计算机知识,中文录入速度较快;
6.具有良好语言沟通及文字归纳能力,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流利,能理解本地方言;
7.思想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8.热爱群众工作,有耐心并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能及时控制和调整自己的情绪;
9.能值夜班。

(三)不得报考的情况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本人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团体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与原工作单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6.其他不宜报名和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298

报名时间:20249515:30-202491017:00

审核时间:20249515:30-202491017:30

缴费时间:20249515:30-202491022:00

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报名审核及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9622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审核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具备应聘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网上缴费环节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通过未缴费者,不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密切关注是否审核通过、是否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特别说明: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参照身份证照标准执行,不得美颜修图,以防人脸识别失败延误考试);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5)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各环节后续通知;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各环节准考证(通知单)打印时间、各环节具体实施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进入笔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此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单》。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材料装订顺序: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3.结果查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为5分钟。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面试命题和面试评委选拔,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公布

1.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查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3.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体检通知单》。

1.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公告》。

2.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政审

进入政审环节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政审通知单》。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政审公告》。

2.政审资料及注意事项详见《政审公告》。

3.结果查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员政审表》详见《政审公告》附件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递补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如出现未及时报到、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一次性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公示

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为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向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受聘者本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单位同意留用且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受聘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纪违法的,可由用人单位退回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相关待遇

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00执行,全勤奖每月100元,绩效奖每月100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政策动态调整,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一)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共同参与招聘过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对伪造学历和工作经验、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招聘组织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招聘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31

咨询电话0311-8509622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