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决策  >> 决策预公开
定州市民政局关于对2024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     
【字体: 】    打印
 定州市民政局
关于对2024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认真研读,结合实际,在30内,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讨论,采纳多方意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确保该工程顺利推进,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提供服务。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定州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工程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全省2024年民生工程总体安排部署,为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培养培育业务精、技能强,尊老敬老、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10人以上,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二)资金来源

有关培训费用由政府、机构负担。

三、完成标准

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根据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学历层次、工作年限、专业水平、接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组织具备相关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0名以上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取得高一等级证书。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培训重点内容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培训应重点突出以下内容:1.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职业守则等相关知识;2.养老护理员服务礼仪、职业安全、个人防护以及自我心理调适相关知识;3.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照护特点以及常见病的照护重点;4.老年人常见冲突和压力处理方法;5.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互救和逃生疏散有关知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6.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理知识;7.卫生健康知识;8.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9.“2021年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明确的58个科目实操技能;10.其他与养老服务工作相关的知识。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应对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高一等级有关要求进行提高性培训。

(二)扎实组织开展培训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年度计划,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训操作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民政局重点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基本照护科目和基本职业素养培训,原则上将所有在职养老护理员培训一遍。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开展岗位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等多种方式提升养老护理员综合能力。养老护理员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三)做好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培训成熟一批、组织认定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落实评价机构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评估,确保培训评价质量效果。

(四)加大褒扬激励力度。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并落实获奖选手表彰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2底前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培训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提出落实举措。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到早谋划、早行动。

(二)培训提升阶段(20243月至6月)

根据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从业年限等基本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明确提升目标,组织开展培训。

(三)等级认定阶段(20247月)

根据培训计划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初评,确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名单。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定。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8月至9

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在实际工作岗位中进一步锤炼提升;未通过认定组织强化培训,补齐专业知识短板。

(五)再次认定阶段(202410月)

协调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未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进行再次评定。

(六)考核评估阶段(202411月至12月)

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以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开展检查核查,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实施。市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解决问题。

(二)鼓励探索创新深入挖掘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资源,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高地。

(三)强化考核评估。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考核办法和细则,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推动工作落实。考核评估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活动、日常工作等相结合,并在全报。

做好政策宣传。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认同养老服务职业,努力营造尊重、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邮箱:dzlnrfw@163.com

电话:0312-2376019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