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发〔2019〕29 号)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市监发〔2021〕12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我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经营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自查报告及问题整改率100%;保健食品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率90%以上;我市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达60家以上,要加强对已创建示范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持续达标。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督促企业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监管责任人动态名单库,实现我市所有大中型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100%建立,企业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大中型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依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补充自查报告内容,完善自查报告制度,定期自查,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
2.督促经营者加强培训考核。根据经营者自身情况,每年制定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开展人员培训考核,并清晰完整进行记录。全面推进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经营企业覆盖率达90%以上。
3.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严格筛选条件,对照创建标准要求,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指导帮扶,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我市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达到60家以上。结合2022年创建开展情况,对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各分局要按照《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建设标准要点》和《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建设现场验收评分表》的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监督检查
1.开展日常检查。重点强化对经营者持续合规经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落实经营许可改备案后的监管要求,督促经营者执行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注册信息等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双随机”专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6%。
2.开展“两查两专”活动。持续开展“两查两专”(即查
3.强化监督抽检。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完善产品抽检监测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重点针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抽检,重点检查和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深入研究风险因素、存在原因和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广告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1.整治违法广告。持续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加强对各类主流媒体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后及时组织查处。
2.持续打传规直。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聚焦重点问题,加大综合监管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严厉查处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厉查处利用会议营销、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广播电视、电话营销、违法直销等方式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欺诈和误导消费者,播出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推动社会共治,促进行业提升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畅通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活动。发挥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优势,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扎实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针对不同人群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持续推进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系列科普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提高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和满意度。用好新媒体及主流传统媒体等宣传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聚焦重点人群,加强宣传引导,以法治宣传、典型案例警示为抓手,提升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识骗、防骗能力,引导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底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清理保健食品市场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每季度报送阶段情况及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年底报送工作总结,适时向省局报送工作信息。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要在全面完成任务目标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持续探索保健食品行业整治提升监管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流通科、执法局、食品协调科、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消保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研究部署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举措,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科,牵头负责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信息收集报送、督查督办、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食品流通科负责同志兼任。认真分析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狠抓贯彻落实,做到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监督责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结合工作方案和实际工作情况,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加强检查指导。市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分局、相关科室检查指导、工作交流等,解答工作难题,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总结经验,发布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例。
(四)注重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要定期收集阶段性工作进展,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突出问题和明显不足,认真分析原因,适时调整措施,持续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