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定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6万人。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9.28万人、58.36万人、5.28万人、6.59万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更加规范有序。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标 |
“十三五” 目标 |
“十三五” 完成 |
指标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5] |
[3.66]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以内 |
3.44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7.53 |
9.28 |
约束性 |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4.34 |
58.36 |
约束性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5.28 |
约束性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6.59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 |
|||
7.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
- |
0.23 |
预期性 |
8.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
- |
0.10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2.5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 |
119 |
预期性 |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
“十四五”时期,我市进入新发展阶段,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新挑战。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全面推进“1368”发展布局,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振奋精神,勇于担当,积极进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创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1368”发展布局,积极主动将人社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勠力同心,担当作为,为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贡献积极力量。
三、发展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科学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升,保持较低失业水平。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就业更加充分质量更高。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创业环境持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显著提升,就业对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可持续。积极推进法定人员应保尽保,按照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更加完善。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
(三)人才队伍总量和整体素质不断壮大提升。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更加合理,活力进一步激发,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岗位管理、交流、监督等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更加健全。人员调配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更加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工资结构更加优化,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五)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工资支付工作更加有力,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管理更加科学,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
(六)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流程更加优化,队伍素质持续提高,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指标 |
“十三五” 完成 |
“十四五” 目标 |
指标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3.66] |
[3.5]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左右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3.44 |
4.5以内 |
预期性 |
4.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0.9] |
[1.5] |
预期性 |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0.15] |
[0.1]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5以上 |
预期性 |
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28 |
11 |
约束性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28 |
6 |
约束性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6.59 |
7.5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 |
|||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75 |
2 |
预期性 |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总量 |
0.23 |
0.32 |
预期性 |
10.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3.4 |
4.2 |
预期性 |
其中:高级工以上人才总量(万人) |
0.10 |
0.14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2.5 |
60 |
预期性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2.5 |
90 |
预期性 |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8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4.社会保障卡持卡覆盖率(%) |
- |
99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动财税、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吸纳更多就业。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落实援企稳岗帮扶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
2.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平台,加强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促进多渠道就业。加强劳务协作,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实施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帮扶和重点帮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推动农民扩大增收渠道,提高增收质量。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3.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增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对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力度,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支持劳动者成功创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孵化园作用,开展创业服务,引导帮助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跟踪指导和后续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根据省厅安排组织创业创新大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4.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大力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作用。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壮大企业特别是高精尖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规模。
5.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强化舆论宣传、专场招聘、岗位推荐等措施。发挥创业指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团队作用,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6.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间合理自由流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优化行业结构,增强服务能力,规范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7.落实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实施失业监测预警和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强化就业失业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失业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处置应对,有效防控规模性失业风险。
专栏3 就业创业项目 |
1.就业服务行动 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活动。 2.创业扶持行动 组织参加河北省创业就业服务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实施创业培训,宣传创业政策,开展创业指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供创业服务5万人次。 3.职业技能培训 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 |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全民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8.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引导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严格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全国)统筹制度要求。执行省级(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收支管理、基金预算、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的规范统一。
9.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
10.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提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按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健康稳定发展。
11.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推动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体系。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12.建设更高水平工伤保险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康复工作。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
13.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多险合一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实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各险种数据省级集中。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进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使用,推动社会保险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经办机构人员培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14.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力度。坚持底线思维,紧盯基金安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防范各类违纪违规支出、挪用基金行为。完善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骗取、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
专栏4 社会保障项目 |
4.全民参保计划 实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联动,实现与税务、财政、市场监督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法依规将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做好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5.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积极推进《定州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较“十三五”时期下降15%左右,其中重点行业下降20%左右;工亡事故发生率下降10%左右。 |
(三)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1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吸引聚集更多人才到定州创新创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完善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聚集力,达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的引才效果。发展技工教育,优化专业布局和专业设置,建设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的优质技工院校。
1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领域聚集。积极参加“中国河北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大会”、“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中国河北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大会高校行”等系列引才服务活动,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定州创新创业。培育壮大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
1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提高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相关政策,持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着眼国际、国内职业技能大赛,培养竞技与应用相长的技能人才队伍。
专栏5 人才项目 |
6.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加强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破除“四唯”,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队伍,到2025年,高级职称人数达到3200人。 7.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向省人社厅申报技工学校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 8.技工教育提升 推进定州技师学院新校区搬迁。 |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规范
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责清单,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交流和监督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加强人员调控管理。
18.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统一部署,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适时调整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对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予以政策倾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制度,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19.加强人员调控管理。推进公开招聘创新,支持事业单位通过选聘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规范组织统一招聘,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严格管控招聘方案审核发布、笔试面试、结果审核公示等环节,确保统一招聘公平公正。强化人事调控,促进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规模、结构更加合理,防止违规进人和“吃空饷”现象,形成常态化人事综合管理体系。规范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配程序,畅通重点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流动渠道。
20.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落实高层次人才激励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举措和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工作。
21.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认真落实省相关表彰制度文件。做好国家级、省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加大清理整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定州市表彰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评选标准和条件,严格控制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专栏6 人事管理项目 |
9.规范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在编制限额内,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严格管控招聘方案审核发布、笔试面试、结果审核公示等环节,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
(五)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2.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依法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23.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落实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支付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鼓励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
24.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仲裁机构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
25.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健全自由裁量权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增强分析研判能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素质。
26.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农民工就业失业登记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求职、用工、培训和社会保险服务。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为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做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7 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
10.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计划 开展“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树行动,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新企业用工提供指导帮助。 11.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体、更加均等、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27.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整合、补缺、提升的原则,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衡发展、公平共享的公共服务机制,逐步消除地区间、群体间公共服务差距。
28.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全面实施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公共服务项目,细化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要求,完善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支撑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体系,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9.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深化大数据应用。推进 “人社全业务用卡”,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依托省平台,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系统协同联动。推进综合柜员制建设,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的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应上尽上,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序衔接。构建12333一体化服务体系,提升12333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技能练兵比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30.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断加强党的政治机关建设,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站稳群众立场,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持续深化纠正治理“四风”,确保干部队伍廉政纯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尽责、踏实干事,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落地见效,为推进新时代人社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专栏8 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
12.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以部级平台系统为支撑,以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为枢纽,在人社系统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 13.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全市覆盖。积极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会全领域应用。 |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并实施《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推动。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对人力资源社会发展事业发展的支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
(三)加强督导评估。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重点指标的督导检查。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